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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湖创业中心“初创科技企业培育”工作再获佳绩
作者:彭涛 来源:孵化管理公司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4-8 14:53:15
 

200847日,武汉市科技局组织召开“2008年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”座谈会,武汉市各主要企业孵化器代表及2008年获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资助的50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,武汉市科技局孙明安副局长、政策法规处汪东喜处长在会上作重要发言。

    根据武汉市科技局的有关文件,东湖创业中心共有七家在孵企业在2008年武汉市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中获得首轮立项支持,无偿资助金额5万元;一家企业继2007年获得武汉市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立项支持后,今年又获得第二轮支持,无偿资助金额10万元。

1、武汉艾信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万元

2、武汉义天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万元

 

3、武汉百仕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   5万元

 

4、武汉领辉新能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    5万元

 

 

5、武汉地平线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 5万元

 

6、武汉阿米特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   5万元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7、武汉回归科技有限公司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5万元

8、武汉志合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万元   

    根据武汉市即将启动的科技创业企业“成长路线图”计划,武汉市将以“科技攻关”、“大学生创业计划”、“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”、“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”和“上市辅导培育计划”等6类科技计划为支撑,统筹各相关计划项目和经费,建立支持科技创业企业由小到大迅速成长的梯次推进机制,着力解决其在技术创新、投资融资、组织管理、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。“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”,将重点用于支持各孵化器内、注册期不足18个月的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。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的申报条件及支持重点如下: 
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  (一)成立时间18个月以内,且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孵化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型科技企业;
  (二)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200万元以内;
  (三)企业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;
  (四)企业应具有确定的创业项目,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,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;
  (五)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,属于市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,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、竞争力强,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,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,能形成较显著的经济、社会效益;
  (六)知识产权明晰,无权属纠纷;
  (七)未获得过市级政府部门其他有关科技项目资助。
  二、支持重点
  对科技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行创业;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、年龄在35岁以下,且为企业主要创业者的青年科技人员创业项目,给予重点支持、优先立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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